医疗服务信息关系到患者医疗安全和得到更好的医疗服务,真实的医疗信息至关重要,为进一步规范就诊病员基本信息管理,确保病员身份识别安全,根据国家卫计委和省政府办公厅的相关文件精神,本院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行实名诊疗。特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使用社会保障卡就诊并进行医保、新农合结算。
未取得社保卡的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对象,请携带身份证到农业银行总行(边贸对面)二楼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对象,请携带身份证就近到信用社各网点办理。
二、办理本院就诊卡须凭身份证或其它含身份证号的有效身份证明办理。需要地址和电话号码时,请配合窗口工作人员正确填写录入。电话号码用于联络患者以及短信发送诊疗过程提醒、绑定App、微信公众号等使用,同时,电话号码也是保障就诊卡安全的重要手段。
三、患者已持有的本院就诊卡,可以继续使用,但办理医保结算时必须使用社保卡结算,停止原有的双卡结算,新农合患者未办理社保卡的,请尽快办理。
四、就诊卡遗失时,应及时凭身份证明挂失并补办新卡,同时原就诊卡作废,相关医疗信息(含充值余额信息)转移至新卡。社保卡遗失时到窗口挂失,然后到上述地方补办新卡,再到收费处重新注册并转移原有就诊信息。
五、绿色通道病人和儿科病人暂不实行实名诊疗,但亦应尽量提供身份证号及使用单一就诊卡,留存正确的电话号码,以利联系及医疗信息查询。
六、本院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相应的计算机系统安全建设和制度,保护患者隐私和医疗信息安全,非法泄露将承担刑事责任。本院不会利用患者信息进行广告宣传、推销任何医疗保健产品,也不会电话或短信要求患者或家属,现金转帐到任何个人账户,涉及任何经济往来的电话短信,患者应提高警惕,谨防电信诈骗。 (信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