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妇幼保健院大楼一层业务用房改造工程 已由 福鼎市妇幼保健院 以 会议纪要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鼎市妇幼保健院 ,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 福鼎市妇幼保健院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鼎市妇幼保健院大楼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518538元(含暂列金15103元),K=7%,发包价为 483298元(取整数)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的内容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4.3三级资质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 行)(建市[2007]171号)》 中(房屋建筑工程)的小型规模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518538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5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筑工程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①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十条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等级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详见(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②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照 “ 闽建建[2021]2号”《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执行。③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④根据“建办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及根据“闽建筑〔2019〕22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⑤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有效性按建办市〔2021〕40号、闽建筑函[2022]33号文规定执行。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于 2023 年 05 月 11 日至 2023 年 05 月 15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含双休及法定节假日)到 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福鼎市瑞盛国际广场A7栋三楼319-320室)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未办理的将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招标文件(预算文件、施工图电子档等)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公章。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3年05月22日15时30分00秒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开标时将投标保证金用信封密封并在信封封面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 年 05 月 22 日 15 时 30 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福鼎市瑞盛国际广场A7栋三楼319-320室)递交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应持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核验;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鼎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 福鼎市江滨北路198号 ,邮编: 355200
电子邮箱: /
电话: 13860368862 ,传真: /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鼎市瑞盛国际广场A7栋三楼319-320室 ,邮编: 355200
电子邮箱: /
电话: 15259086009 ,传真: /
联系人: 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