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是负责医院基础建设项目的后勤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包括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报批,组织实施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工程招投标及预结算、建设期工程建设档案管理等工作,并使之符合医疗、教学、科研、医院运营及建设管理要求。工作职能主要有三个方面,即管理职能、行政职能和服务职能。
管理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方针、政策,坚持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保质保量完成医院下达的各项基本建设任务。
2.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达到医院的目标和国家有关标准。
3.协助党委、院委制定医院总体建设发展规划,参与医院的总体建设规划实施。
4.分析、评估、控制建设成本,按已批准的预算控制建设项目,控制投资总额。
5.负责组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专家论证、会审等项目建设审批程序报批等工作的实施。
6.负责组织项目设计、勘察、预算编制及报送财政审核工作的实施。
7.负责组织项目招投标、施工合同签订工作。
8.承担业主施工管理职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负责业主现场施工管理工作,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包括工程会议管理、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合同管理、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工程进度管理、工程变更管理、工程签证管理、工程款拨付管理、工程档案管理,使基建项目的各项功能指标符合设计图纸、满足国家标准和医院规定的要求。
9.负责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结算及建设档案归档、建设项目产权办理等工作的实施。
10.协调施工单位配合后勤管理部门对建设项目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的实施。
行政职能:
1.根据党委、院委布置的工作任务,实施相关具体事宜。
2.负责向院部汇报项目建设相关重大事宜,并根据院部决策组织实施。
3.负责在项目建设期内编制院区建设项目相关的土建、装修、一般设备及通用设备采购年度预算,并予以实施。
4.负责项目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的编制。
5.负责院区基建项目相关合同的草拟、签订、实施、监督及文件保管工作。
6.负责编制和报送项目建设数据统计报表及各类基建信息汇报。
7.负责对接各级各部门的项目检查工作。
8.负责对接各级各部门,配合进行筹融资或专项资金补助申报并跟进后续专项资金执行情况。
9.负责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严格建筑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对基建过程中所形成文件资料档案,要系统、完整地保存并移交永久存档。
10.负责完成已投入使用的建筑、设备和家具移交给相关职能科室和使用科室的工作,并编写工程、设备使用说明书。
11.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严守职业道德,不以权谋私。
服务职能:
1.根据院部安排,配合做好临床需求服务工作。
2.在建设过程中协调医院各科室的使用需求,为一线临床做好基础建设保障服务工作。
3.为后勤管理部门提供建筑使用期维护的技术支持工作。
4.完成院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