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医学部工作职能范围
医院传统医学部是重要的职能部门,其工作职能主要有三个方面,即管理职能、行政职能和服务职能。
管理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规定以及医院的各项决议、决定等,在院长及主管院长的领导下,组织实施中医医疗及其有关的质量安全工作。
2.积极了解全国医院中医管理信息和中医医疗工作动态及发展趋势,为院领导提供中医医疗决策信息。
行政职能
1.参与制订各项中医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拟订年度中医医疗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与实施检查。
2.负责组织督促检查中医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技能、训练和技术考核及医疗质量等工作,协助人事部门做好中医卫生技术人员的奖罚、晋升工作。
3.定期对中医相关科室核心制度督查,针对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方法并督促整改落实。
服务职能
1.协调院内、外中医日常医疗工作,主要工作:医疗政务一般性管理如中医医疗技术授权管理、中医科门诊、病房医疗工作的日常检查等。
2.承担各项政府指令性工作,协调中医科室间工作关系,保证中医医疗工作有序进行。
3.推广中医适宜技术,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高中医药治疗的效果和水平。
4.参与协调医院中医文化建设及宣传工作。
5.协助完成中医院继续教育工作。
6.负责中医名医工作室建设。
7.组织协调完成中医院的医院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