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障科是负责医院后勤保障工作的职能部门,其工作职能主要有三个方面,即管理职能、行政职能和服务职能。
管理职能:
1.在院长和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后勤管理工作。树立后勤工作为患者服务的思想,坚持下收、下送、下修,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2.负责组织实施较大修缮项目、物资供应、设备维修、房屋修缮、水电维护维修、后勤资产管理、物业管理、环境绿化、污水处理、院内食堂、被服洗涤等工作,保障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行政职能:
1.根据院领导指示、深入科室了解医疗及有关部门的需求,根据人力、物力的财务的可能,控制工作计划,检查督促执行情况,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总结经验。
2.组织后勤人员学政治、学业务,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组织本科人员作好进修、学习等,督促检查本科人员业务工作。
3.完成院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服务职能:
1.负责动力、设备、房屋、物资的运转和使用,使其经常处于最佳状态。
2.负责及时解决一线水、电、暖、氧气、设备出现的问题,保证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转。
3.加强后勤物资的管理,严格报废、更新手续、充分提高设备的使用率和完好率。
4.做好全院的水、电、设备等审核、登记、统计工作,努力降低成本,为医院节约资金。
5.按照医院的规划做好较大修缮项目的立项、论证项目标书、审报等有关工作,并组织和参加较大修缮项目的招标和实施工作。
6.加强医院的卫生管理,搞好绿化、美化,做好环保、排污、修缮管理工作。
7.负责院内物业、配电室、机房、电梯、氧气、消防监控、空调、食堂、洗衣房、员工宿舍等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