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办公室是党委日常办事机构,协助党委做好党的组织、宣传、统战、信访、督查等工作,其工作职能主要有三个方面,即管理职能、行政职能和服务职能。
一、管理职能:
1.根据上级规定和党委的意见,负责组织传达上级党委的指示精神,组织安排党员和党员干部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做好集中传达和组织、安排阅读党内文件的工作。
2.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党政之间、党群之间和党委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3.根据党委的意图和要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并及时向党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4.负责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定期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抓好党员培训、组织生活、党课教育、党风党纪党性教育;开展创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党员活动,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5.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和党员发展的具体工作以及安排党内教育活动。
6.负责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
7.负责安排全院的政治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组织工作。
二、行政职能:
1.负责组织安排党委主持的各种会议和开展的活动,做好会议记录。
2.根据党委会研究的意见,负责起草和制订党委的决议、决定、报告、工作计划、总结等各类文件。审核以党委名义上报下发的党委各职能部门起草的文件、信函。
3.负责检查党委所属党支部、科室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决议的情况,并及时向党委或党委正、副书记汇报。
4.负责做好干部选拔、考察、任用的具体工作。
5.负责保管党委部门文书档案和机要文件。
6.负责保管党委印章。
三、服务职能:
1.负责医院文化建设,坚持开展形式多样的医院文化建设活动。
2.在党委的领导下,积极做好统战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做好民主党派、各级政协委员、归侨、侨眷、港澳台同胞、少数民族等统战对象的有关事务。
3.会同院纪委办公室做好来信、来访、群众接待和督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