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科

医保科

医保科是医院医疗保险管理职能部门,其工作职能主要有三个方面,即管理职能、行政职能和服务职能。

管理职能

1.积极宣传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各级医保行政管理部门有关政策、法规精神。

2.在院部领导下,行使医保管理领导小组、DIP推进领导小组的日常管理职能,积极督促医院医疗保险管理有关制度的执行落实。

3.协调医院各医保相关职能科室,为临床、医技科室提供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行政职能

1.根据上级医保管理有关政策和院部医保管理有关精神,结合医院临床医保服务实际情况制定医保管理有关制度和医保管理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上级医保管理部门有关文件的接收,并将文件有关精神和要求下达相关科室。

3.做好每一年度《宁德市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基本医保管理服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工作。

4.定期组织召开医院医保管理工作会议,并做好会议通知、会议记录等工作。

5.负责医院各项医保相关奖惩管理制度的数据统计核算工作。

6.做好医院医保价格管理及新开展项目的收费申报工作。

服务职能

1.为临床、医技科室及个人提供医保相关政策的宣传、咨询及执行情况反馈。

2.定期检查医院医保管理制度和医保协议执行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和院部汇报,并提出改进措施,不断完善各项医保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3.加强与上级医保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联系和沟通,接受上级医保行政管理部门的各项医保专项稽核检查及年终考核,并负责做好行政领导的迎检接待工作。

4.解答医保患者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有关医保政策问题。

5.完成上级医保管理部门和院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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